圖片來源: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|
為協助台商在因應中美貿易戰時所進行的全球投資策略佈局調整,並且引導境外資金回流,有利於國內產業發展及金融市場,促進經濟發展及增加就業,《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》(簡稱 "境外資金匯回專法")自108年8月15日施行。
《境外資金匯回專法》是繼《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》、《海外資金回台解釋令》之後,台商資金回台三部曲的最後一塊拼圖。
根據資誠網站資訊:《境外資金回台》策略思維及實務運作,近年台商在全球營運布局與資金管理,面臨空前劇烈的挑戰。第一,美中貿易衝突瞬息萬變,對台商全球供應鏈帶來很大的考驗及影響;第二,OECD的共同申報準則(Common
Reporting Standard,CRS)、全球反避稅、反洗錢趨勢,促成國際社會對企業稅務更嚴格的規範。
因為以上兩大趨勢的推波助瀾,台商(包括個人及營利事業)的境外資金出現明顯的跨境流動。
《境外資金匯回專法》僅有2 年生效期限,因此,個人與營利事業應把握黃金期,於境外資金匯回前,事先盤點海外資金來源與組成,思考未來資金用途並評估流程細節後,讓資金使用效益與稅負最佳化。
台商在將境外資金匯回國內應評估的方向,資誠認為主要有三:
n 資金要不要回台
n 對企業財務報表影響之評估
n 資金回台的方法
而台商應思考的境外資金匯回相關議題包括:
n 回台資金的來源
n 回台資金的性質
n 回台資金的彈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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