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21日 星期四

與其問:為什麼要寫論文?不如思考:研究的目的


 


過去在博士班上社會科學研究法時


教授曾說過:


 


科學的本質是demonstration & relationship,不提供對與錯、是與非的答案;科學是指事物現象的「真或假」,價值則是指「善或惡、好或壞、對或錯」等規範性問題。


 


這句話看起來很抽象,難以理解


我舉一篇論文大家就知道了


 


這種議題或許在道德規範及價值判斷下是不好的、是不對的


但是在科學研究的觀點,沒有什麼好不好、對不對,只要「發現事實」,就是研究的宗旨


 



 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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